肩负亿万人民重托,代表们将凝聚人民意志的表决票一张张郑重投下。
朱景文告诉记者,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朱景文认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评估体系,应将法治评估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相结合,将国家法律体系评估和党内法规体系评估相结合,将治理体系评估和治理能力评估相结合,将法治体系评估和法治效果评估相结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进入专题: 法治中国 。对此,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崟屾深有体会。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20世纪中后期,国际法学研究方法发生变革。完善评估体系 在各地法治评估实践中,以法学工作者为代表的科研队伍在第三方评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法学实证研究范式相呼应的,是全球社会指标运动的兴起。
不少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开展量化绩效考核,地方政府通过建立法治指标及其他实证方法,对社会法治建设状况进行评价。近年来,北京、江苏、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启动法治评估项目。我们开展法治评估的过程,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展开和深入。
同时,他建议,有关方面应加快数据共享开放力度,允许开展第三方评估的科研机构在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以合适方式获取其业务数据。开展法治第三方评估,以评促建,为各地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强大动力,并为民主科学决策提供精准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法治评估、法治中国建设写入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课题组以此为理论基础,确立5+1法治评估指标体系。
2021年,作为中国国家法治指数研究创新工程重大阶段性成果,《法治国情调研与法治指数丛书》受到广泛关注。正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所言,广泛开展的法治评估,激发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形成。
朱景文告诉记者,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朱景文认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评估体系,应将法治评估的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相结合,将国家法律体系评估和党内法规体系评估相结合,将治理体系评估和治理能力评估相结合,将法治体系评估和法治效果评估相结合。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进入专题: 法治中国 。对此,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崟屾深有体会。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20世纪中后期,国际法学研究方法发生变革。完善评估体系 在各地法治评估实践中,以法学工作者为代表的科研队伍在第三方评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法学实证研究范式相呼应的,是全球社会指标运动的兴起。不少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开展量化绩效考核,地方政府通过建立法治指标及其他实证方法,对社会法治建设状况进行评价。
近年来,北京、江苏、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启动法治评估项目。在中国法院建成的四大公开平台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
法治评估对法治实务工作的指导性,建立在前者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
2015年以来的法治评估,显现出人们对法治的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高。此后,该报告以年度跟进的方式,持续追踪中国法治发展进程。2007年,他主编的第一部《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出版。他负责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各类法治评估项目在多地相继启动,以科学性系统性的指标体系,持续考察法治中国建设进程,成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学术增长点。
司法透明度的提升,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便利地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的运作和职能,监督司法权的运行,有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在四川、深圳等地推出了地域综合性的法治指数评估,产生了极大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2002年编写《法治蓝皮书》,忠实记录中国法治进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立足本土,开展法治评估实践。
以针对法院的司法透明度评估为例,研究团队见证了2010年以来中国法院提升司法透明度的制度建设和实际成效。6月16日,一年一度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在京发布。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盛赞,这是从法治指数的角度客观反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小康的收官之作,是用客观的法治数据成就迎接‘十四五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篇之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指数研究的又一扛鼎之作。近年来,钱弘道、朱景文等法治评估倡导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一系列以法治评估为主题的学术文章,对优化法治评估的方法论展开深入探讨。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蓝图全面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认为,开展法治第三方评估,不仅有助于为党和国家掌握法治发展现状提供决策参考,而且通过对法治发展进行定量分析,可以相对精确定位法治发展的成效和不足,为党和国家推动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抓手。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都对制定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国家法治指数研究先后推出了政府透明度、司法透明度、检务透明度、警务透明度、狱务透明度、智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等第三方评估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领衔的课题组,是国内较早开展法治评估的研究团队。完善评估体系 在各地法治评估实践中,以法学工作者为代表的科研队伍在第三方评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认为,开展法治第三方评估,不仅有助于为党和国家掌握法治发展现状提供决策参考,而且通过对法治发展进行定量分析,可以相对精确定位法治发展的成效和不足,为党和国家推动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抓手。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2007年,他主编的第一部《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出版。此后,该报告以年度跟进的方式,持续追踪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他负责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2009年启动法治指数评估项目,客观评价相关领域的法治进展。
正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所言,广泛开展的法治评估,激发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形成。他说:我们需要建立政府内部、专业机构、社会公众‘三维一体的考核评价机制。
用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也有助于党和国家掌握法治建设的国际国内话语权。司法透明度的提升,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便利地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的运作和职能,监督司法权的运行,有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评估必须基于对法治建设实践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真正为法治实务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建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都对制定法治评价指标体系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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